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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阅读代码,觉得大部分代码都写的非常容易懂,结构也非常简洁.但是Ime.c里面的ProcessKey这个函数逻辑太乱了,一个函数放在word文档里居然占了15页.等考完研,试着自己重写一下.就当做个练习啦(纯爱好,可能写的更差劲)
感觉这个函数主要完成以下的功能:
如果是热键,就做相应的处理.比如CTR+SPACE 中英输入状成的切换.
如果不是热键,便调动用目前输入法(比如五笔或拼音)的DoInput (iKey)进行组字.
当然还有其它的一些处理,比如ENTER,空格之类的处理.选词的处理等等.
希望能好好的把这个函数的结构好好整理一下.像这么长的函数,感觉不可想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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