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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9 18: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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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nu.org/philosophy/compromise.html
看了一下,确有此话
不过我还是那个观点,这并不是靠立法来实现的
首先现在你不可能立法来实现,现在私有软件公司实力还很强大
其次到了后来私有软件这种模式渐趋灭亡,那时候也就不再需要立什么法了,没有人会蠢到再沿用旧的私有软件模式
sun先后开源了openoffice, solaris和java,这都不是靠立法实现的
java还采用了gpl
sun每一次开源一款软件,他的收入都会有增长
这靠的还是人是驱利的
我说的“你认为什么许可协议对你的项目最有利,你就选什么” 这种自由自然不是自由软件的自由
它与RMS的哲学也不矛盾
这是RMS的哲学诞生的前提
每个人都可以随便选择许可协议
所以我就弄一个最好的许可协议,让大家都来选用我这个许可协议
自由软件和开源软件实质上的分歧很小
很少有开源软件不是自由软件
所以不必人为制造太大的隔阂,制造一种非黑即白的舆论氛围
最后,既然大家都相信自由软件的未来,那么具体怎么实现都是次要的了
感谢兄弟的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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