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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13 06: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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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zonzi 发表
我觉得如果那个搞破坏的5天内能站出来认错,那么就由他来负责恢复数据吧。
如果5天内不站出来的话,网管有责任去报案,如果不报案的话,那么就是放纵破坏者,也应该为他的下一个受害者负一定的责任.
我非常同意 zonzi 的观点:这个肇事者应该受到 惩罚,如果在近期不出来认错的话
我认为 报案 可能就不用了,警方也不会过问的,不过对于开源社区来说,发现一个错误或者漏洞,应该去向作者报告而不是使用这个漏洞来进行攻击!
绝对不能放纵这样的破坏者,如果他不出来认错的话,永远封他所在的C类网段
北南兄也就不用自责了,实在不是你可以控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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