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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0: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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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五)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第十八条 许可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
许可使用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
鉴于发行版属于软件集合,其中所容纳的各软件均各有授权协议。发行版包含私有软件,这个属于著作权人将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发行版的制作人,但双方的约定中并没有规定发行版版的制作者可以将这两项权利授予第三方(也就是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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