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Sir.cn,穿越时空的Linuxsir!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shell linux mysql
查看: 964|回复: 10

问几个入门级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2-20 20: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怎样批量复制本人家目录下点号开头的隐藏文件(夹)?  [color="Red"]已解

2. 怎样在vi中复制一行中的部分内容到另一行中间?  [color="Red"]已解

3. 怎样为一个文件夹中的每个文件在另一文件夹中批量制作软链接?  [color="Red"]已解

4. 插上一个移动硬盘,有些版本会自动跳出若干文件浏览的窗口(数量等于分区数),也有些版本不跳这些窗口,这是在哪里设置的呢?

以后应该还会有很多这类问题。希望高人指教。
发表于 2011-2-20 22: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3. 怎样为一个文件夹中的每个文件在另一文件夹中批量制作软链接?
A:
  1. #!/bin/sh
  2. # mk_lnk.sh   
  3. SOURCE=$1
  4. for file in $SOURCE/*
  5. do
  6.     ln -s "$file"
  7. done
  8. exit 0
复制代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0 22: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1. 怎样批量复制本人家目录下点号开头的隐藏文件(夹)? 查看了cp 的帮助,没见有用的参数。
A: 使用文件名替换
  1. $ cp ~/.* $TARG_FILE
复制代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0 22: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xushaohua2011;2128684
1. 怎样批量复制本人家目录下点号开头的隐藏文件(夹)? 查看了cp 的帮助,没见有用的参数。
A: 使用文件名替换
  1. $ cp ~/.* $TARG_FILE
复制代码


加個 -r 吧,好多是目錄的。
  1. $ cp -r ~/.* $TARG_FILE
复制代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0 23: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LZ要在另一个目录建立连接,ln 还差一个参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1 03: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ebok;2128692
LZ要在另一个目录建立连接,ln 还差一个参数。


另一个目录是$PWD,在当前目录下运行这个脚本就行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2-21 17: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热心的朋友,尤其是xushaohua2011,回复的方案验证可行,谢谢。
已经在小本本上记下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1 21: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2. 怎样在vi中复制一行中的部分内容到另一行中间?
移动光标一要复制内容处,一次性删除想要复制的内容,如nx(n为数字)等命令
恢复删除的内容,u
移动光标到要插入处,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2 11: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2:
假如有以下文本:
1.abcdefghijk
2.abcdefghijk
3.uiuiuimnuiuiui

希望将第三行中间的mn复制到第二行ab的后面(字母c的前面),则将vim调整到nromal模式(ESC键),然后将光标移到m字母上面,按下键盘上字母v键,然后用字母l键将光标向右拖动一格,此时即选种字母mn,然后按下字母y键,将光标移到第二行字母b上,按下字母p。复制成功。

嗯,说的可能有点罗嗦……帮助文档里面都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2 12: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dshbusiness;2128796
问题2:
假如有以下文本:
1.abcdefghijk
2.abcdefghijk
3.uiuiuimnuiuiui

希望将第三行中间的mn复制到第二行ab的后面(字母c的前面),则将vim调整到nromal模式(ESC键),然后将光标移到m字母上面,按下键盘上字母v键,然后用字母l键将光标向右拖动一格,此时即选种字母mn,然后按下字母y键,将光标移到第二行字母b上,按下字母p。复制成功。

嗯,说的可能有点罗嗦……帮助文档里面都有。
就是vim的可视模式(VISUAL mode),用v进入可视模式,楼主查一下帮助“: help v”即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